粗纤维的测定
参考标准:GBT 6434-2006 饲料中粗纤维测定方法
基本原理:用固定量的酸和碱,在特定条件下消煮样品,再用醚、丙酮除去醚溶物,经高温灼烧扣除矿物质的量,所余量称为粗纤维。这不是个确切的化学实体,只是在公认强制规定的条件下,测出的概略养分,以纤维素为主,含有少量半纤维素和木质素。
试剂与溶液:
氢氧化钾标液:C(KOH)=0.23mol/L(配制的实际浓度允许有0.005mol/L绝对差)
硫酸标液: C(H2SO4)=0.13mol/L(配制的实际浓度允许有0.005mol/L绝对差)
正丁醇:A.R
盐酸溶液:0.5mol/L
步骤:
1.酸消煮:称取约1g试样(准确到0.0002g,样品过40目筛)于500ml三角瓶内,加入150.0ml已沸的硫酸标液,在三角瓶上放一个漏斗减少水分的丧失,尽快使其沸腾,并保持微沸状态30min,如果产生泡沫可滴加2~3滴正丁醇。可在消煮过程中适当补加蒸馏水来保持溶液总体积恒定。
2.第一次过滤:在布氏漏斗或漏斗上铺好200目尼龙滤布,将酸消煮后的溶液过滤,并用热蒸馏水洗涤至中性,再将滤渣用已沸的氢氧化钾标液150.0ml转移入500ml三角瓶内。
3.碱消煮:尽快使溶液沸腾,电炉上保持微沸状态下30min,必要时在消煮过程中适当补加蒸馏水来保持溶液总体积恒定。
4.第二次过滤:在布氏漏斗上放好已在130℃烘到恒重的定量滤纸(m0),用水湿润后,装在抽滤瓶上,将碱消煮后的溶液在此装置上抽滤,并用热水洗到中性,再用丙酮洗3次,每次用丙酮30ml,抽干。
5.干燥:小心取出滤渣(连滤纸一同取出)放在干燥的瓷坩埚内,在130±2℃烘至少2h,冷却30min,称重(m1),再将坩埚在电炉上炭化后,放在550℃的马弗炉内灼烧2h(直至冷却后称量恒重),冷却30min称重(m2)。
计算:
以质量百分数计算的样品中的粗纤维含量按下式计算:
CF%= EQ \F(m1-m2-m0,m) ×100
式中:m1——130℃烘干后滤渣加坩埚的重量;g
m2——550℃灼烧后滤渣加坩埚的重量;g
m0——定量滤纸的重量;g
m——样品的重量;g
注意事项:
1.如果脂肪含量超过10%,应进行预先脱脂。将试样称好包入尼龙布中,放在石油醚中浸泡1个小时,拿出放置在滤纸上风干,然后用煮沸的硫酸标液将试样转移至锥形瓶中。
2.如果试样碳酸盐(以碳酸钙计)超过5%,应除去碳酸盐。将100ml盐酸(0.5mol/L)倾注在试样上,连续振摇5min,然后用尼龙布过滤,用水洗涤2次,每次用水100ml,将试样全部转移至滤布上,用滤纸在滤布外面吸干水分,用煮沸的硫酸将试样全部转移至锥形瓶中。
3.在布氏漏斗中抽滤时,应注意使滤纸紧贴在漏斗上以便加快抽滤的速度。
4.硫酸的标定可参照盐酸标准溶液的标定,C(H2SO4)=0.13mol/L需要一个比较固定的值,因此当浓度偏差较大时应加酸碱调节至0.125~0.135mol/L范围之内。氢氧化钾的标定可用已知浓度的标准盐酸或标准硫酸溶液标定,当浓度偏离允许绝对误差时,同样需要调节浓度至0.225~0.235mol/L的范围内。